1、廣州積分入戶受理機構地址:
(1)廣州市入戶積分服務中心:廣州市天河區(qū)東圃鎮(zhèn)報業(yè)路報業(yè)街4號之一樓;
(2)廣州市入戶積分服務中心:廣州市白云區(qū)石井鎮(zhèn)沙頭角路北段三號之一樓;
(3)廣州市入戶積分服務中心:廣州市海珠區(qū)新港西路98號之一樓;
(4)廣州市入戶積分服務中心:廣州市番禺區(qū)市橋鎮(zhèn)東環(huán)路北段16號之一樓;
(5)廣州市入戶積分服務中心:廣州市越秀區(qū)環(huán)市東路388號之一樓。
2、積分入戶受理機構服務時間:
(1)早上830-1130,下午1330-1700,周六日及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;
(2)每周一周五每天受理50件左右,每月受理量不超過200件;
(3)受理當天晚上1800前,持有效材料的申請者,可當天辦理。
3、積分入戶受理機構受理材料:
(1)申請入戶積分的有效證件:身份證、護照、港澳通行證及其他類型證件;
(2)申請人及家屬成員的家庭住址證明;
(3)申請人及家屬成員的收入證明;
(4)申請人及家屬成員的健康證明;
(5)其他由廣州市積分入戶辦理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。
4、積分入戶受理機構受理費用:
(1)積分入戶受理費用:申請人每次受理費用100元,家屬每次受理費用50元;
(2)積分入戶手續(xù)費:申請人每次受理費用200元,家屬每次受理費用100元;
(3)積分入戶補正費用:申請人每次受理費用50元,家屬每次受理費用50元。
5、積分入戶受理機構受理流程:
(1)申請人提出入戶積分申請,并提交有效證件及其他材料;
(2)受理機構審核申請材料,確認無誤后,給予受理;
(3)受理機構在審核通過后,將申請材料及繳費憑證提交給積分入戶辦理機構;
(4)積分入戶辦理機構審核申請材料,審核通過后,給予受理;
(5)申請人完成受理手續(xù)后,可按時取得積分入戶證明。
綜上所述,廣州積分入戶受理機構地址及其他相關內(nèi)容都已給出,希望對申請者有所幫助。申請者可以按照以上內(nèi)容進行受理,辦理積分入戶,以更好地享受社會福利。